时间:2019-03-26 浏览:1154
关于第一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2019年第一季度独生子女、离退休人员、职工医疗补助的医药费报销(住院职工报销需提供:发票、出院记录、医保病人住院费用明细结算清单),将于2019年4月4日(周四)在校医院二楼大厅办理。特此通知。
校医院
2019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