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士值班、交接班制度


时间:2010-05-16   浏览:8189

一、实行三班轮流值班。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。

二、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,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,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。在接班者未到之前,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。

三、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。对定位、定数量放置的毒、麻、剧药品、注射器、体温计、血压计、手电筒等物品当面交清并登记签名。如数目不符必须查清原因及时补充。

四、对危重病人、瘫痪、大小便异常、皮肤异常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,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。

五、新入院病人检查院规介绍情况,检查处置是否及时、齐全、妥善。

六、凡在接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,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承担。

七、各班次要按时参加交接班。交班者对本班没有完成的各项治疗处置,特殊检查及病情观察必须向接班者交代清楚,日班为夜班做好用药准备,如:注射器、常用器械、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。

八、交班报告应由护理班护士书写,要求字迹整齐、清晰、简明扼要,有连贯性、运用医学术语。

九、晨会交班,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,口头要讲清,病人床头要看清,如交代不清不得下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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